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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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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职责:

1、协助处领导负责与本处业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对外解释、宣传工作(司法解释除外);

2、协助处领导负责与分支机构和局内其他处室进行相关业务沟通、协调工作;

3、协助处领导负责本处业务工作检查和工作质量稽查;

4、协助处领导负责本处内部管理及组织本处业务培训、理论学习和其它活动;

5、负责出口食品企业备案证明和出口商品注册登记证书的制、发证工作和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制定本科的业务工作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6、负责本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对辽宁局系统内卫生注册评审员、出口商品注册登记审核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受理对涉外认证活动的申诉和投诉,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9负责本处设备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0、承办本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1-82583310

 

 

二、认证管理科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认证认可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推动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制定本科的业务工作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进口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免办证明》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3、在国家认监委的组织下,实施进口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认证有效性稽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认证信息及认证有效性的统计上报;

5、负责对认证监管人员和其他有关认证活动的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6、承办本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1-82583382

 

 

三、质量许可证管理科职责:

1、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出口商品注册登记工作,制定本科的业务工作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全省出口商品注册登记临时许可证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按照检测处理程序实施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对辽宁局系统内参加出口商品注册登记审核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

5、承办本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1-82583616 

 

四、卫生注册管理科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进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科的业务工作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全省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对外注册的预审和推荐工作;

3、负责对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评审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出口食品加工企业HACCP验证的审核和发证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工作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6、承办本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1-8258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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