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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发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名单
(20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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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证书给惠国(1978年10月13日开始签发):

欧盟: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奥地利、卢森堡、丹麦、比利时、芬兰、荷兰、法国、德国、爱尔兰、希腊、意大利、瑞典、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其他: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挪威、日本、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克兰、瑞士、土耳其、列支敦士登。(共计39)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4年1月1日开始签发):

文莱、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泰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亚太贸易协定(2002年10月1日开始签发):

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2006年10月1日开始签发):

智利。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2004年1月1日开始签发):

巴基斯坦。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2008年10月1日开始签发)

       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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