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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涂料备案
(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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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案申请应当在涂料进口至少2个月前向备案机构提出。
2.
《进口涂料备案书》有效期为2年,当有重大事项发生,可能影响涂料性能时,应当重新申请备案。
3.
已备案的涂料,在办理进口报检时,报检申请人应同时提交《进口涂料备案书》复印件。并且要求所进涂料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商、产地均应与《进口涂料备案书》内容相符。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备案机构吊销《进口涂料备案书》,并且在半年内停止其备案申请资格:
  (1)涂改、伪造《进口涂料备案书》;
  (2)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累计两次发现报检商品与备案商品严重不符;
  (3)经检验检疫机构抽查检验,累计3次不合格的。

5.申请涂料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打印填写的《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可在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涂料各组分配比表:调配涂料时主剂、固化剂、稀释剂/水的用量比例(不需调配直接使用的也要说明) 

   (4涂料的涂装工艺流程

   (5)用途声明:说明涂料的具体用途

   (6)申请人情况介绍

   (7)进口涂料生产商对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声明

   (8)成份表:涂料产品的基本组成成份(包括主剂、固化剂、稀释剂等)

   (9)涂料的标签正本(包括主剂、固化剂、稀释剂等)

    说明:

   1.1-6项需加盖申请人印章。

   2.7-8项由涂料生产商提供,加盖涂料生产商印章,并附中文翻译件,加盖申请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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